网络上认识的男子,仅一面之后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居后生下一女孩,但是男方却不同意结婚了,无奈之下只能将他告上了法庭解除了同居关系。
卫女士回到武汉靠打工维持生活。除抚养费外,如今。更让卫女士头疼的女儿户口问题。由于当初未婚先孕没办准生证,女儿至今仍是黑户 ” 女儿已到上学年龄,卫女士找了不少学校,对方均表示孩子没有户口难以入学。沙市计生部门告诉我补办户口的罚款及其他费用共需近 4 万元。对收入不稳定的卫女士来说,无力承担这笔钱。每次听到女儿说想上学,都不知怎么回答。还会继续为这事跑下去,不能耽误了女儿上学。卫女士坚定地说。
因男方不同意结婚,与男子网恋同居生下一女。家住汉口的卫女士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如今,孩子已经 6 岁,户口问题仍未解决。卫女士无奈地表示:这都是错,但女儿不该受这样的惩办。
武汉求学的小卫, 2001 年。通过网络认识了沙市离异男子马某。仅仅见过一面后,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 10 月,小卫毕业后去沙市,并与马某同居, 2003 年产下一名可爱的女婴。卫女士多次要求料理结婚证,马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两人因此频繁发生争吵。忍无可忍之下,卫女士将马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同意女儿由卫女士抚养,责令马某每月提供 180 元的抚养费直到其女 18 岁为止。
法院终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然而,马某不服提起上诉。双方经过亲子鉴定后。尔后每次卫女士找马某拿抚养费,对方总以无钱为由推托,或者干脆玩起失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