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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妻子结婚后由于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因为其二人的性格不和而导致婚姻并不幸福,经常是会因为一点点事情而大动干戈,所以越来越多的积怨导致其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所以为了解脱这个痛苦的婚姻他提出了离婚。但是最终再法院的调解下二人并没有离成而是又和好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像大家所希望的一样真正的从此和好,能够幸福的生活,夫妻两人仍然是经常为生活琐事唇强舌战,最终无奈之下他又一次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申请。
但是在庭审的时候,他很明确的提出对于他和妻子在结婚两年后生下的儿子并不是他的亲生骨肉,所以他提出要求做亲子鉴定来确认孩子的真实身份。并且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问题,并且提出要女方给予精神赔偿的要求。对于他的这一说法,其老婆完全不承认,并且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她说孩子就是他亲生的。
因为其老婆不同意做鉴定,于是他就不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孩子和他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对于他们这起离婚案件,最终法院也只能以“夫妻感情破裂”来进行判决离婚,而孩子是在其婚姻存续期间所生,所以也就是婚生子,而他就必须也就有义务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这些年来,也许是社会的发展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原因,对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离婚诉讼中对于要做亲子鉴定的人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但是对于要做鉴定的情况也是很复杂的,对于在司法鉴定中,若父母子一方不同意进行就不可以做,而法律也不可以强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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