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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疼了宠了养育了十八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一纸亲子鉴定报告书让瑞安人陈某意外了发现了这个18年的秘密。于是恼怒气氛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状告自己的前妻,并且要求他和前妻离婚后一直由自己抚养的儿子改由前妻马某抚养,并且还要求其前妻返还他20万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但是事情进展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虽然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这已经是既定的事实,但是在首次开庭审理的时候,由于陈某所提供的这份亲子鉴定书是由他自己委托鉴定的,所以对于这份报告的真实性是无法得到证实的,所以这份报告也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所以法院要求陈某在七天内在向法院重新申请要求重做亲子鉴定。但是由于事出有因,虽然陈某向法院提出了做亲子鉴定的申请但是由于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费用,所以法院根据《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管理规定〉细则(试行)》第55条的规定,按自动放弃鉴定处理。
此后法院并作出了一审判决,由于其前妻马某同意抚养孩子,所以就将现有陈某抚养的孩子改由其妻子马某抚养,但是对于陈某要求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而因为陈某无法提供证明儿子不是他亲生的证据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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