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胎儿也可以做亲子鉴定,这种鉴定方法被称为“胎儿鉴定”或者“产前亲子鉴定”,是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当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是谁不得而知时,“胎儿亲子鉴定”可从孕妇的体内抽取羊水或者绒毛组织来提取胎儿的dna信息,通过鉴定胎儿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确认父子关系。对于未出生的胎儿可以做dna鉴定结果是否准确这个问题,终端用户大可放心,人体的dna形成与卵子与精子的结合期一旦形成终身不会改变,所以给未出生的孩子做dna鉴定和孩子出生后进行检测的结果同样的准确不会出现任何的差别。
但是对于未出生的胎儿做dna鉴定并不是一怀孕就可以做,必须怀孕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够进行,一般是在妊娠8-12周抽取绒毛组织或者16-28周抽取羊水,不管羊水还是绒毛对于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没有任何影响。抽取绒毛或者羊水都是由专业经验丰富的医生在B超的可视监测下进行抽取的不会伤害的孩子和母亲。需要注意的是,抽取羊水一定要去正规三甲以上等级的医院,以最大程度保证安全。
对于未出生的胎儿做dna鉴定是一种三联体鉴定,也就是说父亲、母亲、胎儿都要提供样本,对于提供父亲的样本大家都能够理解,为什么需要提供母亲的样本呢,对此很多人提出了质疑。因为羊水或者绒毛组织都是来自于母体,其中难免会混合有母亲的dna信息,所以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无误,对于胎儿做亲子鉴定一定要提供母亲的样本。
当然对于没有出生的孩子就要进行鉴定是有些残酷,并且很多情况下怀孕期间做dna鉴定的用户多是想通过鉴定结果来决定孩子的去留的,所以呢对胎儿亲子鉴定也是褒贬不一。
有人认为,亲子鉴定过多,助长了社会的不良风气。于是他们叹息道,亲子鉴定的多了,婚姻危机也多了。其实这种论调,分明把因果关系弄错。应该是:婚姻危机多了,亲子鉴定的才多。
对于dna鉴定来说应该从科学的角度来考虑,对于亲子鉴定是什么?其只是一种技术手段,是科学发展的产物,它本身没有好坏对错之分,没有道德高下之别,更谈不到会否带坏社会风气。况且,亲子鉴定也会带来有益的一面,如有专家认为的,“能让那些疑神疑鬼的人‘如释重负’”,家庭重归和睦。但不管怎么评价它,在亲子鉴定“明显增加”的背后,也折射出社会信任危机的严重程度。
亲子鉴定背后,往往会有一个离奇的故事,有的令人啼笑皆非,有的令人扼腕叹息。拿着一纸亲子鉴定书,有人从中获得宽慰与幸福感,也有一些家庭自此走上了悲剧之路。所以对于dna亲子鉴定,或者做胎儿dna鉴定对于终端用户来说都要仔细考虑然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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