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产前的胎儿dna鉴定,还是孩子出生后的亲子鉴定这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而近两年来对于要求做产前亲子鉴定的人群开始增多,这种做dna鉴定的时间也出现了越来越靠前的趋势。对于产前可以做亲子鉴定吗这个问题也是众多的要求在产前做dna鉴定的准妈妈们非常关心的话题,首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而所谓的“产前亲子鉴定”,是一种“三联体”鉴定,即父亲、母亲加腹中胎儿的DNA鉴定,一般要在怀孕一段时间之后(8-12周或者16-32周)才可以进行。胎儿的DNA来自羊水或者绒毛组织,父母双方则需要提供血痕或带毛囊的毛发。
要求做产前鉴定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是未婚先孕,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女方要求鉴定以证清白;二是女方有过婚外情,自己难以确定孩子的生父身份;三是涉及到遗产继承,男方提出对婚外子女进行鉴定。不管鉴定申请人是抱着什么目的,最无辜的应该是肚子里的孩子了;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对于来鉴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就是鉴定结果和鉴定的准确性,当然在产前做亲子鉴定的结果和产生做鉴定的结果是同样准确的。
亲子鉴定是科学发展后的一种技术,科学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对社会起到有利的一面,也可以反映着社会的阴暗面。所以对于来选择鉴定的当事人医生也面临这两个难题。
一个是知情权,一个是生命权的问题,从孕妇的角度来讲,作为一个准妈妈她有权利知道自己的孩子父亲是谁;从胎儿的角度来说,它具有生命权,但是往往当鉴定结果胎儿的父亲不是丈夫的或者不是自己希望的哪个男人的,这样一个小生命就可能会被终止,这样的结局也是每一个医生都不愿意看到的。
虽然在产前可以做亲子鉴定,但是希望孕妇妈妈们还是谨慎选择,不管事情的因由如何,结论如何,孩子总之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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